依职权预告证明作废公告(梁年发、陈俊颖)
湛开规划资源(公告)〔2025〕131号
时间:2025-08-27 15:52:3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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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平中路3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759-319238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