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坡头区湛龙麻油食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奥体中心体育馆主场馆C区一楼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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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坡头区湛龙麻油食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广源路517号鸿天标准厂房4车间二层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坡头区湛龙麻油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坡头区湛龙麻油食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广源路517号鸿天标准厂房4车间二层,占地面积9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辅助、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的制造和加工,芝麻油、花生油、大豆油、棕榈油、调和植物油,年产芝麻油28.5吨、花生油25吨、大豆油30吨、棕榈油30吨、调和植物油4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筛选粉尘经密封式环保除尘精选筛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进行排放;炒籽压榨废气经电磁炒锅和榨油机上方集气罩收集,由“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进行排放;检验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清洗废水、玻璃瓶清洗废水经厂区三级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坡头区科技产业园龙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腐防渗漏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装置设施维护,其中生产区、物料储存区、危废暂存间以及其它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须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生产设备、机泵等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检验废液、检验固废、废检验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筛选杂质、废原料包装袋、油渣及榨油杂质、废滤布、包装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