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3981749077
法定代表人
许猛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限改字〔2023〕19号
违法事实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责改内容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责改决定日期
2023-11-7
责改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备注:
湛(廉)环限改字〔2023〕19号(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