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配套空分及园区综合供气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配套空分及园区综合供气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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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配套空分及园区综合供气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湛江东山气体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南侧、经一路东侧,规划用地面积为20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10kV全户内变电站,安装两台容量为63MVA的主变压器(编号1#、2#),项目总投资356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过程的各类泥浆水经集排水沟收集、并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供气项目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槽罐车拉运至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