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2-12-29 10:03: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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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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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 |
湛价〔2012〕254号
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财政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2〕2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价〔2012〕288号
湛江市物价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29日
(联系人:甄木记,联系电话:0759-312995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物价局,市法制局,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收费年审办。
湛江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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